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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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反诈宣传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骗意识,近日,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在中卫市工业园区开庭的冯某某、芦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庭审,对来自中卫市不同企业的20余名旁听职工开展普法宣传,以“庭审+宣传”新模式做实做优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冯某某、芦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是发生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背景下的一起买卖叉车证的案件。被告人冯某某和芦某某作为企业职工,明知叉车证需要考试才能获取,但因担心考不过而心存侥幸通过网络购买叉车证,并为了赚快钱向工友出售叉车证,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庭审中,公诉人调整举证模式,通过揭露被告人及证人买卖叉车证的动机、过程和后果,帮助被告人和企业代表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后果,并在法庭教育环节告诫大家要以案为戒,以案为警,依法考取技能证书,规范生产作业,保障生产安全。
庭审后,检察官结合办案实际,以案件中常见的诈骗套路、话术等为切入点,面对面向在场的企业代表宣讲如何识别诈骗套路,怎样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帮助掌握识别诈骗的基本方法,并发放了反诈宣传手册。同时,希望在平时生活中向工友、亲友强化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共筑反诈防线,共同守护财产安全。

在场企业代表表示,安全生产和反诈预防与老百姓息息相关,旁听案件和宣传内容在生活中也比较常见。参与庭审和庭后的宣讲,不仅帮助其学到了法律知识,而且提高了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其会将学习心得传递下去,帮助更多的人提高安全生产和反诈防骗意识。

安全生产和反诈宣传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此次“庭审+宣传”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的新尝试,不仅拉近了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而且提升了普法宣传效果,为今后类似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未来,本院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反诈防骗普法宣传工作,为构建平安社会贡献检察力量。